《温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》印发!
发布时间:2019/11/28 编辑:绿世界
为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,根据《温州市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(试行)》(温委办发〔2016〕107号)精神,对工作中认真履职、执政为民、担当尽责,但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存在过错失误的工作人员,按照改革创新容错免责相应条款免于处分。
本方案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。
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19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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